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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唯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南充试水分级诊疗

点击数:1382│更新时间:2014-11-07 08:15:59│【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患者,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

      越级诊疗未履行转院手续者,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予报销

        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转诊转院义务,致患者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的应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就医的医疗机构承担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张立东 王青山)自11月1日起,南充市实行分级诊疗服务制度,分级诊疗覆盖所有参保(参合)对象,基层首诊医院确定为县及以下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诊疗的难易程度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为了鼓励分级医疗,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对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者,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予报销。

“      看病住院崇尚大医院”,几乎是很多人的下意识选择,这不仅造成了大医院拥挤不堪、超负荷运转,且患者诊治负担加重。作为我省唯一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全省唯一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南充市将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引导群众根据病情的需要分级医疗,建立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未履行相关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的患者,医保和新农合资金不予报销。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8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明年底,双向转诊率将达到100%。同时,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明年达到90%左右。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患者,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如果患者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首诊,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高达90%;在县级医疗机构首诊的患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达到70%。对于基层首诊的疑难病、复杂病确需转院治疗的,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联动预约挂号、预约床位以及绿色转诊通道,缩短患者在大医院住院的候床时间,节约患者的时间和费用。

        为此,该市出台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首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患者首诊治疗,书面告知患者分级诊疗政策,对要求转诊转院的患者签订《转诊政策告知书》,对不遵守分级诊疗制度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订个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的承诺书,并报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二是实行严厉的违规处罚制度。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转诊转院义务,致使患者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的应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就医的医疗机构承担;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即时结报相关资料无应有的转诊转院资料的,医保和新农合不予报销;对不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医务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经济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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