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我市卫计委主动适应新常态,以“四个全面”为指导,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发了《眉山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暂行办法》、《眉山市医疗机构医患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和《眉山市处置医患纠纷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等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建立了纠纷处置联动机制,将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强化了医患纠纷的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预防减少纠纷发生。开展优质服务,改善服务流程,提高就医便捷性;推行“病情费用双公开”制度,提升就医透明度;完善医疗机构投诉调处机制建设,成立客服部(服务中心)、投诉办、调解办,前移服务端口,和谐医患关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就医满意度。
三是强化现场处置,遏制恶性事件发生。医疗机构加大投入,完善三防建设;二甲医疗机构建立警务室,加强警医联动,公安机关现场处置实行分级响应,严惩涉医违法犯罪。
四是强化纠纷调解,促进纠纷规范处置。医疗机构设立院内调解办,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分别牵头成立行政调解中心和第三方调解机构(医调中心),通过多种调解方式有效的化解了纠纷。去年全市院内自行调解纠纷83起、行政调解30起、第三方调解5起。
五是强化责任保险,建立风险分摊机制。全面启动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截止2014年,全市100%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66.7%规模化民营医院、92%乡镇卫生院参保,有效的分担了医疗风险。2015年,力争实现100%的公立医疗机构和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