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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民营医院 是对百姓健康权的损害

点击数:1599│更新时间:2012-09-07 10:08:3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1. 医院可以有公立和私立之分,但医疗服务不应有公私差别。对民营医院的歧视,也是对百姓健康权的损害

  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有什么不一样?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随机采访了一些患者。

  在北京朝阳区第二医院排队看病的李女士认为,私立医院最大的优点是“不用排队,一去就能直接看病”。她拿出自己的医保卡说:“在公立医院看病,主要就是能报销,很多私立医院都不行。”

  在湖北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农民陈群利来复查。她5月底做了白内障手术,花了4000多元,报销了近3000元。“我以前去了一家医院看,没看好,邻居介绍,我到这家医院找主任医师王勇,说他的技术不错,而且新农合也能报销。”说起自己的就医经历,陈群利觉得这家民营医院技术好,服务也好。据介绍,该院接诊的医保患者占六七成,医保收入占总收入的26%左右。

  同样位于武汉的亚洲心脏病医院,开业12年来,心外科年手术量连续9年居全国前三位,技术水平跃居全国前列,而费用却大幅下降,如先心病外科手术一般需要3万元左右,而该院通过精细化成本控制,将这一费用降低至1.8万元以下。

  “良好的发展机制和人才梯队建设,是我们做大做强的基础。而医保定点、科研、税收等政策扶持,也给了医院更大的发展空间。市场对民营医院有需求,民营医院自身也能实现良性发展,满足社会的需求。只要民营医院办得好,百姓一样会认可。”亚洲心脏病医院总经理叶红表示。

  “医院可以有公立和私立之分,但医疗服务不应有公私差别。对民营医院的歧视,也是对百姓健康权的损害。民营医院要的不仅是优惠政策,更是一个公平发展的环境。这需要政府在医疗服务的投入和产出上,进行公平有效的制度安排,使民营医院也能提供质量可靠、成本合理、服务便利的医疗服务。”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说。

  他分析,从投入环节来看,水、电、土地成本是显性成本,在这些成本上,政府对民营医院一视同仁,相对比较容易。从产出环节来看,医保定点、税收等也应一视同仁。医保定点可以采取区分基本与非基本的办法,比如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以纳入医保,非基本部分可以参照基本医疗服务标准支付后,由百姓自行购买超出部分的服务,不要实行目前的“一刀切”办法,实现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效应。税收上也应对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实行税收减免,可以参照国家对新兴产业的优惠税收政策,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迫切需求。

  2.发展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是政策鼓励的方向,政策对这类民营医院正在逐渐松绑

  7月1日,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正式营业,这是我国第一家民办非营利性的慈善医院,其发展资金主要由慈善基金提供。

  在慈善土壤缺乏、政策环境尚存空白的情况下,这家医院究竟能不能存活下去?该医院常务副院长刘燕群和嫣然天使基金执行总裁李诗,介绍了医院的成本及收入运行情况。医院一年要为600名贫困儿童做唇腭裂手术,同时也要为其他一些贫困儿童做慈善手术,按国家规定收取少量费用。目前大约投入2000万元的运行成本,加上前期有一些定向捐赠,弥补了不少成本。此外,医院也正常接收社会患者,有一部分收入。

  “我们在筹建医院时就有不少困惑,比如慈善的民营医院该是什么样的,大陆没有这样的医院,我们就去台湾了解教会医院怎么运营。还有价格怎么定,找不到具体的政策条文,一切都在摸索。”刘燕群说。

  非营利性的慈善医院,在我国面临的不仅是政策空白,还有社会对慈善的不信任。“对于医院来说,以医养医是最好的运营模式,但就怕做不下去。”刘燕群说。

  发展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是政策鼓励的方向,政策对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正在逐渐松绑。刘国恩说:“现在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没什么压力,而营利性医院却因为要分红承受巨大压力。事实上,营利性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得到同等待遇。”

  3.先改革公立医院,把医生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才能有效解决民营医院的人力资源问题

  人力资源是医疗服务行业的最大成本。“医生在我国有两个政府管制的条件,一个是执业资格,一个是执业场所。目前,多数医生仍是单点执业,不能自由流动,这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刘国恩说。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姚岚说:“现在我们的政策是鼓励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有效竞争,但事实上,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无法形成竞争格局,大多数民营医院的人才不如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差得很远,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鼓励医师多点执业,但真正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非常少,有些省份一年才有几十名。根本原因在于公立医院把人才垄断了,流出非常不易,因为医生多点执业涉及分配制度、社保制度、医疗风险分担制度等,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医师很难真正流动起来。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指出,现有的人事制度决定了公立医院的人才不易向民营医院流动。

  “在发达国家,医生不是单位人,而是自由人,医院也只是一个诊疗场所。即使是公立医院,医生也是聘请的,不是隶属于医院的。”姚岚说。她认为,要把医生解放出来,就应该先改革公立医院,把医生变成社会人,才能谈及民营医院的发展问题。

  4.政府应当在土地、税收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让民营医院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8月30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出台,共有18条措施。北京三博脑科医院院长张阳认为,北京市的新政策有突破。

  “这一政策的最大突破是,真正在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例如,在准入门槛方面一视同仁,在土地、税收方面也给予保障和优惠,内容很具体,可操作性很强。”张阳说,新政策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民营医院来说,解决了门槛问题;对于发展比较好的医院,明确了土地、税收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落实。比如我们医院在脑科方面发展,人才队伍要求较高,按照规定可以参与高新企业认定,从而享受更优惠的税收政策。还有土地方面,对于我们这样的非营利性医院,即使不能无偿划拨,也能得到优惠。”张阳说。

  武汉爱尔眼科医院首席执行总裁韩忠说,爱尔医院的土地使用全都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当地也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但是在土地需求方面,尚无具体的条文出台。“我们希望地价能优惠点,位置也应该是适合办医院的。”此外,他还希望在税收方面给予非营利性医院同等待遇,免收营业税,与公立医院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我们早过了营业税免税期之后,就是按照利润状况来缴纳,这让我们面临较大的压力。”他说。

  不少民营医院负责人表示,国办“58号文”规定都非常好,关键是落实。在北京出台新政策之前,云南、重庆、河北等10余个省份已出台了省级配套文件,各地政策均有一些松动,但操作性还较差。比如,很多地方提出新增和调整医疗机构设置时,优先考虑社会办医疗机构,但是社会资本真正提出申请时,很可能地段不好,而且按照市场价格出让,办医的成本非常高。又如,很多地方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但据一家境外医疗机构负责人透露,审批相当困难,等待时间超乎想象,政策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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