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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接受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

点击数:879│更新时间:2015-11-24 09:07:1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11月16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专家组组长赵新建一行来到我市,对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评审验收。市委常委、副市长陈泉,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吴桂华、委党组书记袁明胜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评审。

 

(图为检查现场)

(图为评审现场)

(图为评审现场)

   专家组按照创建工作相关规定,在认真审查广元市卫生计生委所辖利州区、剑阁县、青川县、苍溪县卫计局提供的评审资料的基础上,同时对广元市中医医院,利州区中医院、青川县中医院、剑阁县中医院、苍溪县中医院,四县区的龙潭乡卫生院、下寺镇卫生院、清溪镇卫生院、白桥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中药煎药服务,门诊中药处方率,药占比以及相关村卫生室的中药服务能力等进行了全面检查。

   评审组听取了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情况汇报。陈泉在汇报中说,广元市把发展中医药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来抓。十二五以来,该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全市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础设施和设施设备日臻完善, 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座谈会上,专家组分别与我市编办、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食品药监局、卫计委等部门就下一步深入推动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十三五规划,在政策导向、项目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意见交流。

   专家组通过深入到市中医院等14家医疗卫生单位实地审查,走访群众,走访病人等一系列综合评审后,对广元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该市大力发展中医药,满足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广元市下一步中医药事业发展给予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杨龙会对我市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用“全、实、强、高、新、效”六个字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广元市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特色亮点。希望在下一个三年的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好中医药扶持政策,在中医药服务价格、投入、政策制定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发挥医疗行为的引导作用,运用政策杠杆引导、鼓励医院和患者多选择中医药技术服务,在服务项目收费、医保报销上制定出有利于医患双方积极参与的有利政策。同时,要发挥广元市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积累的典型先进经验,为全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探索走出一条可供借鉴或复制的模式和机制。

    陈泉感谢各位专家对广元市中医药事业的把脉问诊、建言献策,使广元市进一步认清了形势,明确了方向。下一步,广元市一是抓好规划研究。把十三五规划修订好,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实现系统化,标准化,市场化,产业化; 二是抓体系建设。加强网点建设;三是抓载体带动,带动医院换档升级,园区建设实现产业化,拉长和提升中药材深加工的产业链和附加值,抓康养学院建设,加速人才培养;四是抓长效机制,落实好国家政策,财政保障,吸收社会资本,发挥中医药基金的带动作用;五是抓政策和机制创新,在政策、投入、医保的政策研究制定上,打造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升级版;六是抓数质并举,人才引进,名医名师带动,同时留住人才,实现本土化。并希望国家一如既往对广元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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