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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建立农村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平台 护航卫计精准扶贫

点击数:665│更新时间:2016-04-29 15:32:4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今年,马尔康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服务贫困人群为重点,狠抓基本医疗保障平台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贫困人员医疗负担,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员信息台账。4月份,在新农合报账信息系统中,全面建立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贫困人员信息台账,包括贫困人员医疗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对2015年全市2949位贫困人员的住院发病情况、医疗费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整,为2016年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提供了参考和预测。二是实施贫困人口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在全市14个乡镇卫生院、武警马尔康医院、州藏医院、阿坝州人民医院以及包括四川省人民医院、武警总医院等在内的多个成都地区医院,针对贫困人员实施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即看即报,出院后只需支付自付部分,有效保障了贫困人员方便快捷得到医疗救治。三是提高贫困人员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2016年,政府解决贫困人员参合费用每人120元,国家对每个贫困人员补助410元,贫困人员的筹资水平达到530元,较2015年提高了60元。同时,为减少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达到95%,县级医院达到80%,全年最高报销可达到15万元,比2015年提高了3万元。在此基础上,扣除新农合报销部分,剩余费用达到一定比例还可在商业保险公司按比例报销。在贫困人员重大疾病保障方面,今年将肝癌、胃癌、肺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等25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不设置起付线(门槛费),按合规医疗费用的70%报销。有效杜绝贫困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困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四是开通贫困人员慢性疾病报销绿色通。贫困人员如符合慢性病诊断标准,如糖尿病、二期以上高血压、心脏疾病等24种慢性疾病和25种重大疾病的,可申请办理特殊慢病,在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可报销门诊费用,有效减轻贫困人员门诊费用负担。
     对于一般多发病和常见病,可在全市14个乡镇卫生院享受每人每年50元的门诊费用,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可共享,不设立起付线,即看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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