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绩效考核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6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组织了财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公共卫生专业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中医药、卫生监督、财务管理等41位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处长的带领下,于2016年4月5日至22日分别对全省21个市州、21个县区、6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抽查考核。
在考核前,省卫生计生委参考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反复讨论,制定了2015年度省级绩效考核方案,修订完善了现场操作表,新增了管理人员试卷、专业人员试卷和居民调查问卷。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和实施效果四大版块,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人员保障、工作经费保障、督导考核、宣传和信息系统、资金拨付、资金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涵盖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13项的内容,以及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等。
考核组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座谈访谈、抽查资料、电话核实、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错误,及时指出的同时进行了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通报。
2015年度项目省级绩效考核更加突出地方考核主体责任,将地方考核结果经校正后纳入总分;更加注重真实性,不仅核查了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还对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更加注重效果评价,在调查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重性精神病患者稳定率的基础上,新增了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关注了各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情况,对推动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