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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四川药店营业时须有执业药师在场

点击数:1685│更新时间:2012-10-11 08:15:31│【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四川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今年起,四川新开办零售药店须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而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在营业时间,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场指导合理用药。同时,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也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四川将完善药品监测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完成21个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181个县级监测点建设。同时,四川将支持和服务药品研制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发新药,鼓励现有药物再创新和从天然药物中创制新药。到2015年,争取有50个以上新药获得批准并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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