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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四医院扎实推进对外合作方诚信度管理工作

点击数:1024│更新时间:2016-07-04 08:22:1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切实规范医院对外合作行为,筑牢廉政风险预防体系,有力推进廉洁医院建设,成都市四医院结合“两学一做”和“建设健康成都”活动要求,通过建制度、强措施、重整改、明奖罚的方式,扎实推动对外合作方诚信度管理工作。
         一、制度先行,明确责任
       医院先后制定下发《对外合作方诚信管理制度》及《对外合作方“诚信”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将对外合作的范围、行为、内容、定级考核、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划定责任权限,规定管理细则,避免出现诚信管理环节“空白点”,确保制度规定切实有效可行。
         二、严格执行,追踪到位
        结合文件制度,采购部门在建立经济合同的同时,首先与合作企业签订《廉洁责任书》,明确双方廉洁责任;其次,经办部门与对外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廉政责任书》,自觉加强约束管理,建立《对外合作方管理台账》,并根据合作企业实际工作情况,定期更新台账内容,季度上报纪委监察室。医院纪委根据职责权限,将监督渗透到每个执行环节,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追踪诚信管理全过程,真正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三、回头总结,分级整改
        根据合作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记录,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分等级进行考核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和“黑名单”档案,为诚信度管理提供记录保障。针对考核管理中出现的“中”等级,经办部门及时对合作企业负责人谈话整改,并将书面记录材料抄送监察室备份;连续两次评定为“中”等级,采购部门再次进行约谈,并上报书面记录材料。通过分级整改,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及时把控薄弱环节,增强合作效能。
         四、落实奖罚,保障有力
        分等级考核管理机制不仅便于对外合作方管理,更为落实奖罚提供依据。按照制度规定,合作方等级评为“好”的,纳入诚信度管理信用档案,在合同续签中优先考虑,并在院内比选时适当加分;连续三次等级评为“中”的,视为“差”,纳入诚信度管理“黑名单”,合同结束后严禁该企业再次进入医院从事各种业务。通过这种方式,尽量降低廉洁风险,合理区分优劣企业,激励合作方不断完善提高,确保合作项目优质优量,切实为医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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