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中国政府网19日公布《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个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卫生事业发展,不断缩小人群之间卫生服务利用和健康水平差异。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坚持科学发展。平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推动卫生发展方式从注重疾病治疗向注重健康促进转变,从注重个体服务向注重家庭和社会群体服务转变;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发展公共卫生、基层卫生等薄弱领域及医学模式转变要求的新领域,实现医疗卫生工作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改革主力军作用;通过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坚持强化能力建设。以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战略重点,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改革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优先培育高素质卫生人才;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规划提出,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均预期寿命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具体为:
——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有序、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个人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器械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支撑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运转。
专栏1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指标 | ||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主 要 指 标 | ||
健康 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1岁 |
婴儿死亡率(‰) | ≤12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4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22 | |
工 作 指 标 | ||
疾病 预防 控制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95 |
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 120万左右 | |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 ≤6.5 |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 ≥50 |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40 | |
妇幼 卫生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0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5 |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8 | |
卫生 监督 |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 ≥90 |
医疗 保障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 75左右 | |
卫生 资源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8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07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4 | |
医疗 服务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9 |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 ≥95 | |
卫生 费用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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