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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落实七大扶贫措施 精准推进贫困群众就医减负

点击数:890│更新时间:2016-08-16 08:41:05│【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眉山:落实七大扶贫措施 精准推进贫困群众就医减负

      2016年8月11日下午,眉山市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会议在市卫计委召开,6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卫计局局长,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卫生计生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彭锋同志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吴爱玲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集中传达学习了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誓师大会特别是李静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将深入贯彻《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决战“1593”扶贫攻坚确保实现“两个率先”的决定》,全力抓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重点在“病致贫”和“贫致病”两个方面着手,精准甄别、精准分类、精准施策,全力阻断“贫-病-贫”恶性循环,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期将立即落实七大健康扶贫措施,精准推进贫困群众就医减负,即:一是精准识别医疗救助对象,加快各医疗机构贫困人口就医精准识别系统建设和数据导入,实现救助对象就诊时医疗机构能够自动查询识别。二是开辟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挂号、费用结算环节设置贫困患者专用窗口并明显标识,为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建立无障碍绿色通道。三是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不收取住院押金,建立“一站式”报销服务流程,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四是实施贫困人口就诊减负,落实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和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和巡回医疗,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予以补助等,实现县域内就诊贫困患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控制在医疗总支出的10%以内。五是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制度;严格执行医保报销目录,原则不得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外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和检查检验项目;严格禁止过度医疗行为,坚决杜绝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三个严格”。六是落实公共卫生健康保障,免费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患者抗病毒(菌)治疗,免费开展血吸虫病患者治疗。七是强化计划生育秩序整治,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抓好贫困人口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和指导,落实贫困人口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减少因超生、多生、不健康生育致贫返贫现象。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充分认识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做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全体动员立即投入到工作中;二是做到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立即落实责任到机构、完善台账分工到具体人员,确保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三是做到锁定目标、严格考核,锁定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质、助推患病家庭劳动力恢复的目标,强化工作成效考核和运用,对不主动作为、不认真作为的领导和干部将严肃追责;四是做到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对健康扶贫的战略思想、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健康扶贫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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