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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校(园)长“补钙”“导航”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点击数:11071│更新时间:2017-04-06 09:57:4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学校食品安全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的促进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达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百节镇举办了“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为百节片区的16所公立学校的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员、14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共46人进行了集中“充电”。
      会上,执法人员就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百节片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的总体形势,指出了部分学校(幼儿园)存在硬件设施差,食堂功能布局不合理,食品安全制度形同虚设,原材料采购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索证索票等相关问题,找出了产生问题的症结所在,“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地开出了治理“良方”;随后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达川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等重点章节进行了详实的解读和释义;各学校(幼儿园)与达川区百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会议强调: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是食堂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积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食药监部门将在一个月后对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整改不力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通过培训,百节片区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从而夯实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基础,确保了食品安全“零”事故。(严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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