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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年前五通桥诊所收费如何?

点击数:5063│更新时间:2017-04-29 11:42:2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你们知道60多年前去医院或者诊所看病的挂号费是多少吗?不知道了吧,我不但知道,还有物证。”近日,乐山收藏爱好者武小文拿着他最近收到的一件藏品向藏友们“显摆”道。

66年前的五通桥诊所收费公告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张1951年由五通桥工作委员会医务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颁发的“五通桥中医师诊所收费规定”,上面的内容为:兹经本会议决中医师诊所收费规定如左:挂号费1000元、门诊费1500元、出诊费5000元(远道例外),贫苦得予照顾。

落款为五通桥工作委员会医务工作者协会筹备委员会,并附有该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黄炳南、秘书长卢世琦、副秘书长陈伯常的签名,落款日期为1951年。

从上面的内容来看,这有些像公告,主要针对看病时的挂号费、门诊费和出诊费进行了规定。虽然金额看起来比较大,但是由于当时的货币并不值钱,所以实际收费还是不高。

“这应该是新中国成立后,五通桥最先出现的关于‘中医师诊所收费’标准的公告,其历史价值应该比较高的。”武小文告诉记者,这个今天看起来或许有些简单的公告却标志着五通桥的医务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管理,对五通桥的医疗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尤其是上面专门备注的‘贫苦得予照顾’和‘出诊费远道例外’字样,既规定了常规情况,又对特殊情况予以注明,更显公平合理,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武小文补充道。

与此同时,这个公告在武小文看来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收藏的书法作品,上面的毛笔字笔力遒劲,挥洒自如,一气呵成,很显书法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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