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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设中医科”

点击数:2976│更新时间:2012-07-16 15:14:3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建立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中医医院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将设置中医科。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每个市州建好1所市州级中医医院,乡镇、社区的医疗机构设立中医科室,编制内中医药人员应占总数20%~3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生。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办中医馆或中医医院,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意见要求,对公立中医医院使用中药饮片、中药院内制剂、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补助,同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在报销比例上,对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中药治疗的,其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5%~10%,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定。(成都商报记者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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