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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目标承诺书 强力推进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

点击数:2062│更新时间:2013-01-18 08:03:3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加快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五部委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近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园区签订了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目标承诺书,强化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对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服务民生的责任意识。
     承诺书要求,到2014年底,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此目标与全省统一要求完成的时间相比提前了一年,并高于全省规定的指标。截止2012年底,我市92%乡镇卫生院和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运用中药饮片等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94%的村卫生室和73%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承诺书规定,到2014年底,除新建的游仙区中医院外,其余全部中医医院(含中医专科)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并建好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治未病”推广基地。目前,在全市灾后重建恢复使用的12所中医医疗机构中,已建成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5所,其余全部达国家二级乙等中医院标准。据悉,我市通过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多项指标现状已超过全国、全省2012-2015年的发展目标,如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已占医师人员总数比例分别达34%和43%,高于国家和省上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达到20%的比例;在中医药部分任务或项目指标中,我市已经提前达到了全省规定的目标,如我市276所乡镇卫生院、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建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已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承诺书还对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质量监管、中医药文化普及和中医药投入等方面作了相关要求,全面保障提升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局中医药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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