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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

点击数:1606│更新时间:2013-09-11 07:30:49│【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李丹) 9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残联获悉,今年该市开展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项目,加大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康复救助力度,目前已经拨付到位132万元,用于770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救助。

近期是精神疾病易发季节,前段时间,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为了防止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成都市残联联合区(市)县残联在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纳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近期又出台政策,配套为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住院期间生活救助。

根据政策,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享受市民待遇的居民,经定点精神疾病医疗机构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均可享受“阳光救助”。纳入“阳光救助”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档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确保100%参保。

据悉,今年市级预算2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二三圈层区(市)县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助和住院期间生活救助,目前已经拨付到位132万元,用于770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全年最高7500元的一次性免费住院医疗救治,最长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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