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王玥
昨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标志着群众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
今日凌晨起,符合条件夫妻可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
三类家庭符合单独两孩条件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规定和我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情况,以下三种情形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夫妻一方是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其兄弟姐妹均在生育前死亡的;夫妻一方是父母合法收养或由依法设立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的。
第一种情形是单独两孩政策的主要人群。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是在广泛征求基层和省级相关部门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的,既有利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又便于基层操作。
3月20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已孕未生),可按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时间,即2014年3月20日为时间界限。“单独两孩”家庭在2014年3月20日前生育二孩的,算违法生育,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大程序简化再生育申办手续
新政策中,四川省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一改、三减少、四取消”。“一改”系将书面申请改为网上申请 (预约);“三减少”系减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生部门的审批时限和公示时间;“四取消”是在清楚申请人状况的情况下,取消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对申请人作调查笔录的程序,取消对批准后的申请人下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的程序,取消对《生育证》有效年度的规定以及基层附加的不合理的再生育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了“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简易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
此外,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还组织开发了“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集申请、审批、实时动态监督等功能于一体,该系统将于3月21日凌晨正式启动运行,符合条件夫妻可以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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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答
1、已经抢生
新政实施前“生两孩”是否违法?
据悉,四川“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将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奖励政策。而在新政实施前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2、异地办理
在外省工作的如何办理申请?
省计生委相关人士介绍说,在外省工作的流动人口可通过网络异地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审查资料一类的环节可以委托他人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3、生育间隔
再生育须4年间隔,取消不?
记者从四川省计生委获悉,修正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除了调整单独家庭可生育两孩,生育间隔仍按原规定执行,即“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4、优惠待遇
独生子女是否享受奖励优惠待遇?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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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
影响
我省补偿生育总量约为73.38万人
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绝大多数将在2015年-2018年间生育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王玥)昨日,记者从四川省计生委获悉,经测算,目前我省单独育龄家庭128万户,其中有生育意愿的占70%。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政策生育率由现在的1.33上升为1.434;补偿生育总量约为73.38万人。
由于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性以及受家庭、生理和社会压力等各种因素影响,预计经过依法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仅有小部分在2014年内生育,绝大多数将在2015—2018年期间生育。因此,不会给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带来过大的压力。“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后,我省医院将准备如何应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且将准备生育的家庭?此前,省人大代表、四川省卫生厅厅长沈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院和医院的妇产科、儿科都能为孕产妇和婴幼儿提供好的服务。”
去年,四川省计生委对全省18个市、126个县(市、区)的15万育龄群众进行了抽样调查,开展了全省人口发展态势研究,形成评估报告,并启动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及风险防控应对建议意见。随着四川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成都市单独两孩政策昨日也步入正式实施阶段,并指出,新政实施前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