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医改医保

成都12月20日前可缴纳居民医保 个人缴费标准:90元/人年和190元/人年

点击数:1928│更新时间:2014-08-26 09:15:30│【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即将展开,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根据规定,成年人参加2015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90元和每人每年19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90元标准筹资。

低保对象、残疾人等符合相关规定资助条件的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按每人每年19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5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低保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统一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