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师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 4月24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考核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南江县下两中心卫生院、杨家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阳光村卫生室、南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进行了实地考核评审。最终该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分别以94.5分和176.4分的成绩顺利通过市级初评。
专家组对南江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规划;二是进一步对标检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三是进一步查漏补缺,明确时限,完善相关支撑材料,确保圆满通过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