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于密萍、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副处长王开斌带队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督查组一行6人到青白江区人民医院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调研员刘梅怡、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轶、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及青白江区卫计局领导班子等陪同。
督查组分为医疗、消防、后勤、综合4个小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抽问访谈等方式对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检查了医院监控中心、锅炉房、消防水泵房、高压氧舱室、液氧站、住院病区、消毒供应中心、柴油发电机房、微型消防站、警务室等区域,同时详细了解医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以及医疗纠纷处理情况,对区医院的治安、消防、后勤、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悉心指导。
现场检查结束后,在医院秉德厅召开检查通报会,督查组对医院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为临床一线服务、管理有序、相关记录完整、标识标牌清楚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区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骏对督查组专业全面、认真负责的检查指导表示由衷地感谢,并要求区医院要迅速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和谐的医院环境。
区医院院长张瑞林表示,感谢各位专家的悉心指导,医院将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借这次检查的平台和机会,使医院的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于密萍组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排查隐患,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整改方案,逐级上报;三是利用检查契机,梳理隐患,排查堵漏;四是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灾害发生的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