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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疾病纳入泸州市农村大病保障

点击数:1634│更新时间:2013-01-21 07:56:2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核心提示:泸州市纳溪区、泸县、古蔺县已将国家规定的20种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畴。今年,全市三区四县有望全面实行

   泸州古蔺县新农合报账15万元封顶

  昨日,泸州新闻网记者从泸州市卫生局获悉,纳溪区、泸县、古蔺县已将国家规定的20种疾病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畴。今年,全市三区四县有望全面实行。

  据泸州市卫生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泸州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人,新农合的重点工作是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覆盖面,提高补偿比例,避免农民因()病返贫。目前,纳溪区、泸县、古蔺县优先将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今年内,其他区县有望全面开展。同时,泸州市推广开展大病特补,即首次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一定标准的部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二次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的20种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记者  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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