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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丙肝感染事件

点击数:1458│更新时间:2013-02-28 08:54:0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卫生部通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丙肝感染事件

  卫生部27日通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丙肝感染事件。通报说,经判定,该事件为一起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

  2013年1月28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卫生局接到患者家属举报,部分在东港医保门诊部接受治疗的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东港市卫生局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经查,东港医保门诊部(隶属于东港市社保局,为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将外科(静脉曲张、疝气治疗)承包给薛峰、范鹏夫妇经营。2012年10月22日,薛峰、范鹏开始在东港医保门诊部开展“微创介入溶栓通脉疗法”治疗静脉曲张,因违反医疗常规,造成接受治疗的患者感染丙肝病毒。截至2013年1月28日,该门诊部共治疗120名静脉曲张患者。经检测,其中共有99人确诊感染丙肝病毒。

  通报说,卫生部专家组判定,此次丙肝感染事件是一起因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造成的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暴露出个别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医疗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据了解,目前,事故直接责任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东港医保门诊部主任免职接受调查,东港市卫生局主管局长、社保局局长、有线电视台主管领导停职接受调查。

  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部门及医疗机构应以此为诫,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坚决杜绝出租承包科室、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同时,要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为强化医院感染控制,杜绝医源性感染事故发生,卫生部要求强化医务人员培训,使其牢固树立感染控制观念,熟练掌握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范,注射操作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卫生部通报说,自通报下发之日起到2013年4月30日,各地应组织开展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等方式,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病人安全。(记者胡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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