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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泸州民营医疗机构可自主定价

点击数:940│更新时间:2014-06-30 08:03:58│【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不少市民曾反映公立医院排队长,看病难,高水平高质量的私立医院较少。不过从今以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转变,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不再由发改委定价了,而实行市场调价。近日,泸州市发改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了《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作为公立医院有益补充,缓解看病难问题。

扩大医疗服务 缓解看病难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和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州市发改委在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联合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也发出了通知,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

    据泸州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旨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市民看病难的问题。目前,市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有助于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进一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该负责人介绍,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性质划分,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而两者在执行该项政策上的差别在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暂按《泸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09版》设置的规定执行,两者的医疗服务价格均实行自主定价市场调节。

医院明码标价 市民可监督

    虽然价格由医院自己掌控,但发改委并不是“放手不管”,该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将与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专项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医院必须进行明码标价,并落实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或事前主动告知,事中、事后及时查询制度。据了解,“一日清单”即医院每天为患者出具包含治疗费、药品费、材料费床位费等内容的清单。

    该负责人指出,医院应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医院还应该在自己官网上挂出相应价格,对于未按要求明码标价的市民可以打12358热线投诉。”

价格放开 不会引起集体涨价

    对于放开价格是否会出现集中涨价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高水平高质量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布局还不完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医院在自主定价时会考虑自身因素,市民可以货比三家,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不会盲目抬高价格。”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对平衡。

    放开价格后,私立医院可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让市民有更多选择的余地,使公立医院的饱和度得到缓解,“家庭条件较好的市民可以选择去环境更好的私立医院就医,不用在公立医院排长队等候了。”钟亮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李泱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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