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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推进中医药服务深度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点击数:876│更新时间:2017-03-01 09:16:13│【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积极作用,使中医药在医改中同步推进、同步改革,营造适宜中医药发展的政策环境,贯彻落实《四川省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制定了一系列中医药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及举措,有力推动了我市中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日前,眉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眉山市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眉医改办〔2016〕5号)(下称《实施意见》),将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全面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地服务百姓健康。
    《实施意见》明确了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总体要求。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坚持执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明确公立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和完善资源配置;构建和完善医疗、“治未病”和康复并重的公立中医医院服务模式,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推进中医医疗联合体发展和社会办中医,提出创新中医医院体制机制,要建立中医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中医医院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中医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制度和公立中医医院监管机制。从加强公立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实施“三名战略”,综合运用中医药技术,强化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使用,拓宽中医医院服务领域。要求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满足群众中医首诊需求,明确了首诊医院,制定中医首诊病种范围,促进中医药服务多向协作。并要求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措施,要加强综合监管,加大宣传引导。
    同时,为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积极作用,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眉山市发改委、眉山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相关事宜的通知》(眉市发改价费〔2016〕445 号),对医疗风险较高、最能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重点是中医药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进行了提高,此次共调整中医诊疗类55项。有力的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另外,为充分利用中医药优势造福人民群众,最大程度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治疗的需求,经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管理局积极呼吁协调,市药品食品监管局、物价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批准,把符合国家规定的,在临床应用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医院自制中药处方制剂列入《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治疗性中药制剂目录》,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即日起,全市参保群众使用院内中药制剂,将充分享受到报销优惠政策。眉山市率先启动将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工作,此举进一步完善了眉山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眉山市制定的中医药服务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系列文件及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公立中医医院在医改工作中的任务,拓展了中医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眉山市中医药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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